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昨日,浏阳市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告人徐某智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就在几天前,另一名被告人徐某荣也因这起交通事故被该院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为什么一人肇事,两人受罚呢?
今年1月28日深夜,浏阳市沙市镇的徐某智与朋友聚餐,喝了不少白酒。他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小客车,搭载妻子刘某回家。行驶至该市龙伏镇新开村程梓组路段,小客车撞倒了横过道路的行人鄢某。
徐某智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自作聪明地将车钥匙交给妻子刘某,自己弃车离开事故现场。他打电话叫侄子徐某荣顶替做司机。接到电话后,徐某荣按照被告人徐某智的交待前往现场冒充肇事司机。
当日,受害人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浏阳交警调查认定,小客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徐某荣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顶替徐某智承担交通肇事责任的事实,同日,公安机关将徐某智传唤到案。
案件起诉至浏阳市法院后,该院审理认为,徐某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该院一审判处徐某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顶包者”徐某荣也因包庇罪被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
办案法官提醒,明知他人交通肇事仍旧顶替肇事司机的,依据刑法规定,构成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