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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校组织出境游游学行程不应少于一半

  红网长沙5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为规范学生出国(境)游学市场,长沙市教育局首次制定《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出国(境)游学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市直属学校组织的出国(境)游学活动进行规范,16家机构入选出国(境)游承办机构推荐目录。

  长沙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经资格审查、现场勘察、专家及家长代表评审,长沙市共有16家机构入选出国(境)游承办机构推荐目录,目录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由市教育局重新组织公开遴选。

  《管理办法》规定,局直属学校举办学生出国(境)游学活动应根据推荐目录名单,选择三家以上的承办机构,采取邀标方式确定合作机构,依法签订合作协议。邀标时要邀请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且人数不得少于评审人数的三分之一。邀标结束后学校应将邀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报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处备查。游学内容不少于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二分之一,每次不多于2个国家(地区)。原则上不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出国(境)游学活动。

  被列入推荐目录的机构,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移出目录:承办游学活动学生满意度未达80%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作协议,造成一定损失或侵犯学生权益的;弄虚作假通过遴选,从而被列入推荐目录的;向举办学校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沈颢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8/2017/0525/10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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