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生产经营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十条》
从生产、销售、餐饮各环节
全链条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
一起来看
#1 生产环节
01
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02
严禁关键设施设备“带病生产”。
03
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04
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05
严禁在关键岗位人员缺位、安全保障体系无法运转等情况下从事生产加工。
06
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
07
严禁出厂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预制菜。
08
严禁在不满足食品安全条件下贮存、运输预制菜。
#2 经营环节
09
严格落实备案许可制度。
10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
11
严格落实销售过程质量安全控制。
12
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制菜。
#3 餐饮环节
13
严格原辅材料初筛清洗。
14
严格烹饪加工。
15
严格一次性餐用具使用。
16
严格餐食分装及运输。
17
严格留样。
#4 定价标价
18
严格明码标价。
19
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
20
不得违反价格法律法规。
来源:重庆市场监管
编辑:王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