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捷萍 通讯员 林俊)1月7日、11日,长沙黄花机场海关连续从老挝万象飞长沙航班的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查获多件象牙制品。其中,1月7日查获3名中国籍旅客携带象牙制品的吊坠和手镯5件,重约90克;1月11日又从1名旅客携带物中查获象牙项链及吊坠2件,重约40克。当事人承认,由于对国际及我国有关象牙制品禁止进出境的规定缺乏了解,旅游时在老挝当地的工艺品商店里购买了上述象牙制品。
长沙海关提醒,虽然在有的国家和地区购买象牙及其制品非常容易,但购买或携带回国涉嫌违反国际公约及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根据CITES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除有相关准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个人非法购买、携带象牙制品入境,一旦被海关查获,当事人轻则会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重则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海关提醒游客:在进出境前一定要多了解和知晓一些我国及旅游目的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在购买或接受当地人馈赠的动植物及其制品时,一定要谨慎小心,以免因为不了解法律法规而非法携带违禁物品入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林俊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