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8日从长沙海关所属星沙海关获悉,在其监管下,近日将16.8吨固体废物从长沙霞凝港码头退运出境。
星沙海关介绍,该批货物为长沙某公司进口,申报名为“工业级混合油”,经水路运抵长沙霞凝港。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所谓“混合油”外观污浊,并伴有类似泔水的刺鼻臭味,结合货物的来源、生产工艺等风险信息,现场关员遂按要求抽样送检。经实验室技术鉴定,确认为餐厨废弃油脂经除杂除水后所得的混合油,属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对于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长沙海关落实禁止固废入境的“蓝天2021”联合专项行动要求,加大货运、跨境电商等进口环节的现场监管力度,重点防范境外各类生产、生活固体废物瞒报入境风险,加大对高风险货物取样送检的力度,坚决将“洋垃圾”拒于国门之外。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鹏 彭铃涵 黄婷婷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