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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导|带你读懂《电子商务法》!电商经营者需要注意什么?

《电子商务法》已经在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很多电商从业者在问,这部电商法,到底对电子商务从业者有什么影响?

今天起,“长沙商务”将分别从电商经营者、电商平台、电商交易、电商园区、微商、代购等方面,分析电商法实施后对长沙电商带来的影响。

电商经营者篇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的多项义务,电商经营需更加注意合法合规。

被监管的主体更加明确

●所谓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因此,大到电商平台,小到微商、代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纳入电子商务法监管。

个人网店也应办理工商登记,

可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登记地

● 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无论其身份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都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不需要办理主体登记的,也要对相关情形的说明予以公示。

● 这意味着,自然人网商也被纳入行政监管,个人开“网店”、“微店”从而游离在市场监管体系之外的行为已被禁止。

● 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的商家尤其是个人商家来说,需要检查自己是否已经完成工商主体登记。已经完成登记或不需要登记的,记得及时将相关信息予以显著公示;如果还未进行登记的,可要抓紧时间办理了。至于主体登记如何操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电子商务交易,

经营者应自觉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过去,消费者通过电商购物,较少商家会主动提供发票。电子商务法再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同样负有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即使是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也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相应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如实开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快递还没签收,风险就由商家承担

● 例如:快递车着火了,商品损失谁来承担?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

● 因此,如果是包邮商品,在消费者验货签收前,货物风险由商家承担。

禁止默认勾选同意搭售

只想买张机票,结果不知不觉还订了酒店?法条实施后,如消费者想搭配吃喝玩乐一条龙套餐,还得自己动手勾选。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若用户想彻底告别某一电商商家或平台,可以放心大胆地注销账号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用户有权拒绝成为“僵尸号”。

来源:长沙商务

作者:长沙商务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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