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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传销抢劫团伙头目被判无期

诱骗网友来长相亲,非法拘禁、抢劫……

本报11月29日讯 小伙不远千里来到长沙,只为会一会网上的“她”,却落入传销陷阱。在遭受灌水、掐脖、扇耳光等折磨后,不得不乖乖上缴财物。

今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特大传销抢劫团伙头目。其中,被告人苏瑞、李兴、周庆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尹宽宽等3人被判16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50万元以下个人财产。

掐脖、灌水逼迫上缴财物

2015年以来,苏瑞、尹宽宽、李兴、周庆克、汪宏章、李灿在长沙市开福区月湖小区等地,以“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组建传销组织。

组织分工明确,通过租赁多套房间建立窝点,作为组织成员作案所在“家庭”,同时设立了“总管、经理、大主任、小主任、老板”五个级别,实行严格的层级管理。

“小主任”负责一个“家庭”的所有事物,从“家庭”里的“老板”中任命一名“管家”协助其管理。

为诱骗他人,组织年轻未婚女性通过QQ等聊天软件,以网上交友、介绍工作、介绍生意等为由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限制其人身自由。他们使用威胁、体罚、殴打(掐脖子、扇耳光、扯头发、往嘴里灌水)等手段逼迫被害人上缴财物、手机,以及说出银行账户密码、网络聊天软件和支付账户密码。

抢劫所得资金超百万元

为了控制被害人,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看守被害人,逼迫被害人以女友需要彩礼等借口向家中索要钱款,或以每套2800元购买所谓的天津天狮集团虚假产品加入组织。同时,该组织还通过上课培训的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将部分被害人发展为成员,然后又以上述方式继续发展下线、拉人头,抢劫财物。

抢劫所得的钱款从大主任一级逐级上缴,最终流向该组织的各个团体的最高层级的人员,再由最高层级的人员向下级人员发工资、并按点返还部分作为下级骨干成员的提成和团体的运行费用。

苏瑞担任该组织“总管”期间,管理尹宽宽、李兴、周庆克、汪宏章、李灿5名经理及其团队活动,共收取5名经理上交的抢劫所得资金约200万元,本人获利约15万元。李兴担任该组织“经理”期间,共抢劫约150万元,本人获利约30万元。周庆克担任该组织“经理”期间,共抢劫约120万元,本人获利约40万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苏瑞、李兴、周庆克、尹宽宽、汪宏章、李灿等6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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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向黑恶势力出重拳

已有31名被告人获重刑

11月2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长沙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沙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案件68案533人,共认定恶势力犯罪22个246人,对其中3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共判决财产刑456万余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通讯员 李昭菲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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