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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向宁乡县资福镇捐赠水泥500吨支援灾后重建

宁乡县资福镇党委书记肖玉华(左一)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皮本固(左三)介绍乌江四清坝灾后重建情况。

湖南国税向宁乡县资福镇人民政府捐赠水泥500吨,并支援了一批挖机、压路机等大型机械设备。

  红网长沙7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驰锋 通讯员 黄胜)6月25日—7月3日,长沙遭受连日暴雨,洪水侵袭致使多地受灾严重,宁乡县资福镇便是此次洪灾中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为支援灾后重建,解决当地大型机械设备急缺难题,7月25日上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皮本固,办公室主任刘传模,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延风一行来到资福镇,实地了解村民灾后重建情况,并向资福镇人民政府捐赠了500吨水泥,支援了一批挖机、压路机等大型机械设备。

  皮本固一行在资福镇党委书记肖玉华和镇长罗集华带领下,来到合星村乌江四清坝查看堤坝恢复重建情况,“四清坝位于乌江中下游资福镇合星村和窑里社区地段,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是资福和坝塘两个乡镇重要的生产生活水源。”肖玉华介绍,“此次洪灾中,四清坝水利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坝上桥梁被洪水冲毁,河道完全改道,导致下游12000亩农田无水灌溉,村民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灾情发生后,资福镇积极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开展抗灾自救,目前已抢修临时防洪河堤900余米。救灾物资捐赠仪式上,肖玉华表示,“机械设备和物资是目前镇上最紧需的,湖南国税雪中送碳,对灾后重建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听取了乌江四清坝灾后重建情况介绍后,皮本固要求湖南国税对口帮扶小组一定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共建克难,加快资福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自7月13日,湖南国税对口帮扶小组进驻资福镇以来,已对受灾的10户全倒房屋的重建和芦草塘大堤修复工程、逢源堂古井修复工程、乌江清泥湾防洪堤修复工程等12个项目作为示范性项目进行重点帮扶。长沙国税对口帮扶小组组长、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元奎介绍:“目前长沙市国税局已拨款50万元作为示范项目的援助资金。之后,工作组还深入调查全镇受灾家庭大学生相关情况,争取受灾大学生全部纳入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帮扶工程,计划援助20人,每人援助4000元。 ”

  同时,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抗灾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帮助广大纳税人渡过难关,湖南省国税局也将全面落实支持灾后重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一)减轻受灾企业税收负担。积极依法合理界定企业受灾损失,不折不扣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因洪涝灾害损失的所购进货物、在产品应税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服务,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进项税额转出。对纳税人获得的保险理赔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受灾企业的资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受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实无法按期申报抵扣的,按规定程序准予其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灾。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防汛抗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防汛专用车、流动医疗车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加快减免退税办理进度。对受灾纳税人的减免税备案申请,应即时办结。加速对受灾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办理进度。合理调配受灾地区出口退税指标,确保退税指标足额、及时到位。提速受灾企业出口退税审核进度,除有明显疑点和风险需要按必要程序办理之外,均要在限期内加速办理进度,做到应退尽退、应退快退。

来源:红网

作者:刘驰锋

编辑:谭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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