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5日讯(通讯员 彭娴 张庆军 罗昭)近日,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登记系统嵌入式集成省级“总对总”信用核查共享信息,实现首笔不动产登记信用核查,创新打造“不动产登记+信用”新模式。
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对登记系统优化升级,依托省级“总对总”模式对接发改部门信用平台,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将信用核查应用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融合,打造“不动产登记+信用”服务,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据悉,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自动调取企业名称和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查申请人相关信用记录,在业务受理环节对核查申请人的红名单、黑名单信用等级一目了然,通过信用状况的“可视化”进一步防范登记风险。根据红黑名单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服务模式,纳入诚信红名单中的核查申请人可享受加快办理的便民服务,纳入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申请人不能享受相关服务,积极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建设,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营商环境。
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和应用深度。积极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告知承诺制,对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欠缺的申请主体,在作出自身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容缺受理”便民服务措施。同时,登记机构发现申请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恶意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骗取不动产登记的,经核实后,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失信名单,同步推送至发改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信用信息共享。
来源:红网
作者:彭娴 张庆军 罗昭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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