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4日讯(记者 岳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是长沙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长沙市本级24个公租房小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6元—12元。
近年来,为全面规范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等,长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4月印发的《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或集体宿舍,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政府投资筹集的公租房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即最高限价) 和“合理分档差别租金、梯度保障”原则,分类分档确定租金标准,由长沙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
此次公布的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表显示,长沙将市本级24个公租房小区按照区域和房屋类型,分为非电梯房和电梯房两类,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从6元至12元不等。《通知》明确,对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或政府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保障对象,按照“老人老标准、新人新标准”原则,实行分类分档差别化租金标准,即在2022年1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建设管理和准入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前,已经通过资格审核并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执行原租金标准;在该文件实施之后,按新的准入资格收入线标准审核通过的入住保障对象(含原保障对象资格变化重新办理二次入住对象),执行新的租金标准。
《通知》规定,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公租房租金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承租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湖南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开发建设部门,各区发改、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管辖范围内公租房收费监管,督促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做好收费公示、明码标价,并按各部门职责依法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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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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