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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罚!天心区一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服务被处罚,安全生产不容儿戏!

红网时刻新闻8月4日讯(通讯员 王思维)日前,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了全区首起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违法案件。

一、基本案情

2023年6月5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新开铺街道长沙某门厂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长沙门厂”)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几处明显的隐患,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在检查该公司安全生产资料时发现该公司的《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存在报告与实际不相符的问题,经调查,该报告由湖南国信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湖南国信”)提供。

6月9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国信法定代表人张某、实际负责人覃某进行调查询问谈话,覃某承认本公司无安全评价资质,报告是以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工程设计公司”)名义出具。6月13日,对湖南国信立案调查,并向工程设计公司发文核查,6月25日,工程设计公司回复表示:公司未承接长沙门厂安全设计诊断报告的项目,也未编制该公司报告、其上所盖公章、资质证书、出图章和签字均为假冒。当天下午,委托湖南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公章进行鉴定,7月6日,司法鉴定意见显示长沙门厂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上印文与工程设计公司提供的样本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二、违法行为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本涉案企业严重不负责任,在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随意给企业出具《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后果不可估计。

三、处理依据和结果

湖南国信存在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违法事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目前,我局已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没收湖南国信违法所得,并对其处叁万元的罚款,对湖南国信实际负责人覃某处捌仟元的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将该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盗用公章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资质条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

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有关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及其人员,由资质认可机关记入有关机构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第二款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五、案件启示

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承担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所出具的评价报告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本案中,湖南国信未取得资质随意出具报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直接的威胁。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应该以此案为鉴,增强守法意识,提高安全评价工作水平,同时从业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有序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受到刑事追究!

下一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执法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全面规范执业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王思维

编辑:王顺祥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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