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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消委:试行先行赔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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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和投诉的数据均大幅增加,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在不新提高。记者日前从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2017年,长沙市消委共接到消费者咨询10513起,受理各类消费投诉4970起,同比分别增长了50%和41%。

  两大类别投诉多

  “从长沙市消委去年的统计数据看,我市消费投诉热点集中在交通工具和销售服务两大类别上。”长沙市消委秘书长程实介绍,具体来说,一是共享押金难退还的问题,二是各种网络购物纠纷。

  “两者其实有一个共性,就是比较难监管。”程实表示,对此,他们将围绕今年3·15主题开展消费教育和“一法一条例”宣传以及“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等活动,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

  消费争议先行赔付

  3月8日下午,一名来自衡阳的游客陈女士来到刘少奇故里花明楼景区的消费维权站,称被饭店收取了每人两元的餐具费。宁乡市消委工作人员立即与饭店核实相关情况。“收取餐具费不合理,我们在其店铺保证金里把钱扣了出来。”工作人员表示。

  2017年,宁乡市消委和刘少奇故里管理局在景区试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并与景区210户经营业主签订了《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协议书》,约定经营业主自愿向投诉站上交1000元作为消费争议先行赔付保证金。

  基于这套制度,从接到投诉到处理结束,陈女士的维权时间不到10分钟。

  2017年,宁乡市消委、宁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全市9个核心景区设立了消费者投诉站,消费争议先赔付制度也从刘少奇故里花明楼景区率先实行,并逐步向其他景区投诉站推广。

  程实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将积极发挥消委组织作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推动线下经营者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制等制度,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李成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成辉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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