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市蓝天办的统一调度下,全市环保部门加大了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采取开展专项执法和专项督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员出动,强化环境问题打击力度。
1月11日以来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开展执法行动11次,其中督查巡查7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28个,已通过市蓝天办交相关市直部门依法处理;对工业企业开展集中执法行动4次,发现存在环境隐患问题单位10家,环保部门已依法处理。
案例1
开福区青竹湖街道一砂石筛选场未批先建案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17日,开福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青竹湖街道长沙重型机械厂园区内有一处砂石筛选场。该处砂石筛选场为吴某建设,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查处情况】
开福区环境保护局对此依法立案。经查,吴某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砂石筛选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开福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月1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吴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后期将根据调查情况予以处罚。
案例2
湖南省天马灯饰电器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
【案情简介】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湖南省天马灯饰电器有限公司喷塑车间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喷塑废气通过安装在墙上的排气扇无组织排放。
【查处情况】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对此依法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前,喷塑车间不得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作业。2018年1月22日,市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拾万元。
案例3
浏阳市常丰墙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案
【案情简介】
在前期日常监管过程中,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浏阳市常丰墙材有限公司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投资160万元将38门轮窑改成2烧1烘的隧道窑,与原环评批复中的工艺和产能严重不符,改造窑炉后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查处情况】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此依法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2018年1月18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并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浏阳市以点带面,结合长沙市人民政府落实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核查组对长沙市依法依规取缔粘土砖企业整改现场核查反馈意见的精神,由浏阳市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国土局、市经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和市水务局等部门对砖瓦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存在部门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23家砖瓦企业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截至目前,全市23家砖瓦企业均已停产,整治工作有序进行中。
案例4
望城区茶亭镇新型建材厂拒不停产案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6日,望城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茶亭镇新型建材厂现场复查时发现该砖厂擅自恢复生产,非法排污。2017年10 月20 日,望城区环境保护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该厂空心砖生产线无污染防治设施、无排污许可证,随后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该砖厂当时停止了生产及排污,但负责人心存侥幸于2018年1月5日擅自恢复生产。
【查处情况】
望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此依法立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望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月16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并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长沙环保
编辑:谭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