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7日讯(记者王诗颖 通讯员 肖强)众所周知,驾驶证记分未满12分,在记分周期满后将自动清零,而持A、B证的驾驶人驾驶证有记分记录的或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驾驶人需要进行审验。但不按期进行驾驶证审验存在怎样的隐患和法律后果,往往被人忽略。据统计,长沙市仍有近4200名驾驶人驾驶证处于未按期审验的状态。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长沙交警启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发现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以500元罚款。
长沙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处于非正常状态下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针对于驾驶人满分、临审、到期换证、强制降级等状态,会在相关业务时段前适时推送提醒短信,未及时办理业务的,还将不定期提醒,仅2017年9月份,长沙交警通过短信平台针对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发送提醒短信2.8万条。建议驾驶人实时关注自己驾驶证的状态,并在车管所保留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及时通过“交管12123”APP、长沙市网上公安局、长沙交警综合信息平台或“长沙交警”微信等平台申请变更,或者拨打96588电话备案。
为更好地向省内驾驶员和车主提供车管业务、驾管业务、交通违法、交通安全提醒等短信告知服务,长沙交警在保留原有车管短信平台的同时,通过公安部互联网平台启用新的短信发送通道,对外告知的短信发送号段由原有的“106391010178”变更为106573122122(移动)、1069079815649122(电信)、1069083215649122(联通),短信内容带有【长沙公安交警】前缀。为及时掌握交管业务信息,建议您保留该短信通道的畅通,不要屏蔽此类短信。
目前,长沙交警共在城区和四区(县、市)12个车管分所开办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业务,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处理完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后,持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向车管所申请审验。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相关规定: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八十五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 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危害
一、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获得理赔。
二、一旦上路将被查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九十五条规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
三、连续三个周期不审验将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八条规定,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提醒广大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驾驶证审验,珍惜驾驶资格,文明行驶。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肖强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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