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长沙经开区获悉,该区面向社会人士征集高质量发展提出制度创新意见建议,对被采纳的,给予提出者5000元奖励。
9月19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制度创新促进办法(试行)》,旨在充分调动各类制度创新主体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案例经验,推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该办法不仅鼓励、奖励园区各机构组织进行创新制度,包括政府部分、企业、行业智库、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社会组织等,还对各社会人士也给予奖励。其中,市场主体对承接实施的改革任务被评定为省级自贸改革成果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自贸改革成果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追加奖励最高为200万元(被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国家级自贸改革成果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追加奖励至50万元;被国家部委发文推广的国家级自贸改革成果,在省级奖励基础上追加奖励至80万元;被国务院发文推广的国家级自贸改革成果,在省级奖励基础上追加奖励至200万元)。定期开展改革创新成果评选表彰和宣传推广。
政策指出,鼓励开展制度创新研究,定期面向海内外发布创新课题,开设制度创新建议征集通道,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向“两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制度创新意见建议,对被采纳的,给予提出者5000元奖励。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胡锐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