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餐饮单位的温馨提示
驻区各餐饮单位:
为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餐饮场所全面实行“湖南场所码”扫码入场的紧急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特提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场所码:在餐饮单位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查验点,粘贴“场所码”和疫情防控宣传提示,设置宣传“小喇叭”进行语音提示和疫情防控宣传。安排专人引导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逐一查验“场所码”和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保不漏一人;
二、人员防控: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接种疫苗。负责餐饮配送的外卖人员核酸检测应按要求做到2天1检。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
三、消毒到位: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方法和餐具清洁消毒方法,对场所和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四、原料安全:采购食品及原料,要索证索票,认真查验,采购进口的冷链食品,应查看“五证票单”(同批次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测合格证、消毒证明、核酸检验检测报告、长沙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和供货票据);
五、文明用餐: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厉行节约,绝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六、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对不查场所码、不测量体温、没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等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关停,并要求进行整改。
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来源:开福市场监管
编辑:王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