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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整治要规避三种心理

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已启动一个多月,正如火如荼推进。这是一场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的全国性专项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涉及面广,利益交织,成因复杂,整治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有问题和困难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确面对,避免出现不良心理并演化成行动阻碍。

要规避侥幸心理。一生复能几,倏如流电惊。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衣食住行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保障衣食住行安全是基本要求。房屋作为人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活动场所,其安全性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万不可掉以轻心、绝不能麻痹大意。有的房主、业主认为房屋倒塌事故是偶然性、小概率事件,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这实际上是自欺欺人式的自我安慰和不负责任。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必有不幸。从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来看,由一开始“侥幸”变成最终“不幸”的案例比比皆是。违章建筑造成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如果隐瞒不报、拖延不改,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的追究,更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容不得半点侥幸。

要规避观望心理。有人错误地认为自建房整治是一场“风”,“推一推、缓一缓、等一等、看一看”就过去了。这种认识不仅增加了整治的时间成本,还低估了监管部门的决心,挑战着全社会的良知。生命不能重来,安全不能等待。面对违建带来的一时物质利益诱惑和隐藏的潜在安全风险,屋主和业主要算清楚幸福账、良心账、法律账,明辨是非、凝聚共识、秉持良知,自觉落实自建房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对违规改扩建、违规经营等现象说“不”。对监管部门来说,当自建房领域出现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时,以最大决心、最严举措、最高规格、最快速度、最强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快查快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无疑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由此可以看出,专项整治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整治彻底,任何试图忽视、拖延、阻碍整治行动开展的行为注定是徒劳无功的。

要规避畏难心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的主体是人,要说自建房整治难,难就难在一个“利”字。自建房整治兼问题严峻性、成因复杂性、时间紧迫性、事件敏感性为一体,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能否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整治的成效。好在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条件和办法往往是同时产生的。专项整治是一场攻坚战,在某个阶段也许会面临“无从下手、难以推进”的情况,这时候一定要坚定“非做不可”的理由,涵养“逐一破解”的耐性,拿出“敢于亮剑”的勇气,形成“团结一致”的合力,探索“改革创新”的办法,多管齐下推动问题迎刃而解。湖南宁乡坚持分类施策、一户一档、稳步推进,通过探索党员干部、代表委员带头自查自纠、多部门和属地联合执法、深入群众宣讲政策、第三方机构上门鉴定、研究开发自建房监管工作APP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着力让整治既有力度又有速度更有温度,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实践证明,一切问题的根本,都是思想问题,思想上的问题解决了,所有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生命不能承受违建之重,发展不能放任事故丛生,安全不能任凭隐患不除。在推进“强省会”战略的进程中,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时刻敲响安全警钟,有效规避侥幸、观望、畏难心理,以万无一失的标准,杜绝一失万无的遗憾。相信过程,只要过程是好的,结果就不会差;相信时间,通过一百天的努力,自建房专项整治将取得预定的效果。(本文作者系宁乡市委网信办特约评论员 田维丰)

来源:红网

作者: 田维丰

编辑:王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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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2/06/09/11372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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