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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尺,让城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长沙城管综合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准则。图为长沙城管执法人员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黄启晴 摄

长沙城管综合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准则。图为长沙城管执法人员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黄启晴 摄

  近年来,长沙城管部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治化水平。图为长沙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内的气瓶进行检查。 唐朝昭 摄

近年来,长沙城管部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治化水平。图为长沙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内的气瓶进行检查。 唐朝昭 摄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城市管理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也是国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重要领域。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近年来,长沙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沿法治轨道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依法履职和服务为民,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法治化水平,助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朝着“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沙”目标铿锵前行。

法治引领

长沙已有9部城市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良法促善治。在探索城市管理法规制定的领域,长沙一直敢为人先。事实上,2011年6月1日施行的《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正是国内首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可以说,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不仅为城管综合执法提供了法治保障,更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也经修改并公布实施,目前,全市共有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9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实践中,这些法规和规章如何推动城管工作?以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例。实施一年后,与《条例》实施前同期相比,全市厨余垃圾日均分类收集量增长17%、可回收物增长90%,有害垃圾日均分类回收量增长23%,其他垃圾日均处置量下降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量实现“三增一减”。

执法办案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利剑”和“拳头”。记者了解到,为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执法制度规范,近年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还组织制定完善了《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道路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11个方面共计248项行政处罚事项,从违法行为、立案依据、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处罚标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给城市管理戴好法律的“紧箍咒”。

依法履职

“三项制度”护航行政执法全过程

2021年10月21日上午,一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会在天心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进行。

长沙居民胡某因使用非专用车辆进行渣土运输,被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已经达到了启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集体讨论审批程序的标准,因此我们组织了本次会议。”天心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该案件的处罚决定最终得到核准,杜绝了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徇私舞弊的可能,确保案件处理公正公平。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长沙城管综合执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简称“三项制度”)要求,以“案卷评查”、法制考核为抓手,努力推动城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服务为民

深化“强转树”行动,打造人民满意城管

“我们小区旁边工地有时晚上还施工,能帮我们解决一下吗?”日前,长沙12345政务热线接到一通来自高新区东方红街道金南家园小区居民的电话。

接到移交的问题工单后,高新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马上赶往项目现场和居民家中。经调查了解,该施工工地为重点工程项目,且有需连续作业的工序,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告知施工单位,并帮助协调生态环境部门为其办理了一周一次的夜间施工许可证,督促施工方加装降噪设备。随后,执法人员向居民耐心解释问题处理结果,获得了居民的充分理解和认可。

设立“城管体验日”“城管开放日”,深入开展城管执法进农安小区、进背街小巷、进城郊结合部“三进”活动,着重解决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执法帮扶济困和志愿服务活动……2017年以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城管执法队伍整体形象”这一目标,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组织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打造群众满意的“为民城管”。

面对抗洪抢险、扫雪除冰等急难险重任务,长沙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更是冲锋在前,彰显出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过硬作风。2021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完善机制

探索建立“大城管”工作格局

2014年,长沙通过完善城管执法的顶层设计,开始探索建立“大城管”工作格局。经过改革,长沙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构建了“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管体系,探索建立了“全市统筹、以区为主”的城管执法体制,进一步厘清了城市管理职责边界。

此外,长沙还在全国率先打造了城管打先锋、公安作后盾的“双剑合璧”模式,由市公安局成立公安城管警察队伍。“公安、城管队伍各执其法,能及时协调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还有效地解决了城管执法中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问题。”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长沙始终坚持权责统一、精简高效,问题导向、重点突破,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芙蓉区是湖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先行区,率先成立了全省首个城区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24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仅限行政强制措施)、执法检查权。

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长沙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机制,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我们对于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免予罚款,给予企业整改‘缓冲期’,帮助其自我纠错。”据芙蓉区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走访行动,主动上门提供业务指导与政策讲解,争取一次上门就可为企业全面“体检”,从而基本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多年来,长沙在法治建设道路上始终步履坚实。如今,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进入深水区,长沙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将恪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为人民群众带来市容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朝昭 胡满琴 杨林剑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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