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2月11日讯(记者 贺卫玲)开学在即,今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关于长沙市2022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人教版)”、教辅资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普通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符合公寓制条件并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按市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按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教通〔2021〕113号)文件执行。
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具备生产校服资质的厂家购买校服。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原则上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不超过60元/套,冬季校服不超过100元/套;中学校服,春、秋季不超过70元/套,冬季校服不超过110元/套。学校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定制校服。如定制体现学校传统文化、学校特色的校服,价格按招投标中标价格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贺卫玲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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