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曹艳辉 长沙报道
2021年,长沙市林业局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出台《长沙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的通知》等文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聚焦林业行政执法重点难点,主动作为,敢于先行先试,实现“四个率先”,助力林业行政执法迈上新台阶。
率先完成林业行政许可赋权。贯彻落实《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推进“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率先向宁乡经开区等14个国家园区、省级园区赋予林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落实自贸区长沙片区改革工作,将林业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赋权到金霞片区、天心片区、雨花片区。长沙市林业局报送的《推进容缺许可,破解项目开工难》纳入自贸片区创新案例。
率先启动智慧林业建设。率先全省启动林业信息综合态势平台建设并已完成一期项目主体建设,时空大数据库、资源动态监管、林业综合执法等10项内容投入试运行,项目建设将实现林业工作生态感知一体化、决策可视化、管理协同化、监管实时化、服务集成化,将加快推进长沙林业迈入大数据时代,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率。
率先建立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实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有效提升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长沙市林业局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长沙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率先出台费用标准。在省林业局未出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的标准,行政执法推进难的情况下,长沙市林业局先行先试,借鉴广西、浙江等地的做法,制定了《长沙市受损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及费用(试行)》,并进行三统一编号,是继浙江、广西全国第三个出台标准的省、市,有效保障了林业执法工作的需要,并得到省林业局的肯定和推介,岳阳市林业局、株洲市林业局相继学习借鉴。
来源:红网
作者:曹艳辉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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