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芙蓉区正式出台《芙蓉区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以下简称《措施》),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和个人予以支持。
《措施》共9条,分别以补贴和奖金形式对特色楼宇建设、企业入驻、企业培育及文化推介等进行支持。《措施》指出,支持的企业需位于袁家岭中央文化区四至范围、浏阳河文旅产业带范围内,并进行商事登记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需为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措施》提出,年度内新增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认定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企业年度经济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现贡献倍增的(即同比上年增长100%以上),按照其当年区级贡献较上年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该奖励从次年开始按50%、50%的比例分两个年度给予奖励,如核算次年区级贡献低于核算当年的,则第二年剩余50%奖励部分不予奖励;企业通过合法拥有的著作权(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30%的信贷贴息,单笔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贴,以企业当年区级经济贡献为上限。
为鼓励平台品牌创建,《措施》还提出,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基地,认定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20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五个一工程奖”的原创文化作品,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原创文化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权威奖项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措施》明确,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家、20万元/家;年度内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数量进入长沙市前10名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中国版权金奖”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版权奖励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市级版权奖励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家文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