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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开出今年首张遇积水不减速罚单

  监控视频显示,杨某在驾车通过公交站台时,将路面积水溅到了正在候车的市民身上。 视频截图

监控视频显示,杨某在驾车通过公交站台时,将路面积水溅到了正在候车的市民身上。 视频截图

长沙一驾驶人因行经积水路段时未低速,导致车辆溅起巨大水花,将一个在公交站台等候公交车的市民衣服打湿。8月11日,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获悉,该驾驶人被处以罚款100元。这也是2021年长沙交警开出的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罚单。

8月4日,一市民来到芙蓉交警大队举报,称自己在公交车站台等车过程中,一辆黑色小车疾驰而过,将积水溅到身上,希望交警对该不文明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

芙蓉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调取监控视频确定了该车的违法事实,并查出车辆信息。随后,民警电话联系了该车辆驾驶人,通知其到芙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8月5日,驾驶人杨某来到芙蓉交警大队,在观看了监控视频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那天是因为着急接孩子,所以开得比较快。”在接受了相关处罚后,杨某通过交警向受到困扰的市民表示歉意,并希望更多的车辆驾驶人引以为戒,在行经积水路段时减速慢行,避免给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带来困扰。

民警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长沙交警提醒驾驶员,遇路面有积水时,不要左右躲闪、突然制动,也不要高速驶过,导致水花飞溅,影响周边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应该提前放缓车速,缓慢通过。如果驾驶员行经积水路段加速通过,不仅容易将积水溅到周边群众身上,也影响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并存在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王琼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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