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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最高支付额提高至45万!长沙职工医保迎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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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长沙1月11日讯(记者 姚宇超 通讯员 李晔 曹锦)为进一步提升长沙市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近日,长沙市医疗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长沙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70号)文件。对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及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特门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调整后的政策利好“好”在哪里。

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

《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长沙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调整前,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分别是900元、650元、48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标准逐次按100%、50%、30%降低标准;调整后长沙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900元、600元、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限额900元。如:退休职工钱娭毑2020年因老年性疾病在某三级医院住院5次,共付住院起付线费用2160元。2021年新政策施行后,同样情况钱娭毑只需支付起付线费用900元,节省1260元。

提高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将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调高至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如钱娭毑2020年因病住院医疗总费用达到43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13万元,钱娭毑2020年医疗总费用中的13万元需完全自付;2021年医保新政策施行后,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万元,钱娭毑的43万元医疗费用都可按合规比例报销。

提高部分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新政策还统一了长沙市医保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政策,提高了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特门支付标准。提高后的尿毒症血液透析支付标准为:轻度(<10次)4650元/月、中度(10—11次)5550元/月、重度(≥12次/月)6450元/月(以上费用均含血液透析相关诊治费用,以及一次血液滤过或血液灌流费用),腹膜透析支付标准调整为6250月/月(含腹膜透析相关诊治费用),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9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80%;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限额标准提高后半年内和半年后均为5000元/月,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9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0%。

来源:红网

作者:姚宇超 李晔 曹锦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1/01/11/882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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