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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捕获4只野生斑鸠 长沙一男子被公益组织起诉

长沙男子赵某某在自家楼顶平台捕获4只野生斑鸠,还将其中2只宰杀给父亲补身子。27上午,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猎食野生动物案件。

“我一直养鸟,就想抓几个斑鸠养着玩。”2019年5月,居住在开福区某小区的赵某某,在楼顶平台种菜时发现有野生斑鸠在菜地中出没,遂产生诱捕斑鸠的想法。赵某某自购两个鸟笼,在2019年5月至9月诱捕野生斑鸠4只,并将它们饲养起来。

今年2月12日,赵某某将其中2只蒸熟供父亲食用。“爸爸身体不好,我就将斑鸠宰杀了给他补身体。里面还放了一些天麻、党参和枸杞子。”经群众举报,余下的2只斑鸠于2月14日被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查获,后随案移送至长沙市森林公安局。2月17日,长沙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将2只斑鸠予以放生。7月9日,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关注到此事,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代理律师当庭举证,赵某某捕获的鸟类名为“珠颈斑鸠”,系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保护资源。

庭审现场,赵某某对原告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的指控全部承认,并深刻表达了自己的悔意,“我不应该随便抓捕杀害野生动物,尤其是疫情期间不应该食用野生动物。”

法庭当场作出判决,被告赵某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600元,同时承担本案司法鉴定评估费2360元,要求他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承认错误,并义务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3次。

检察官龙武茅表示,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个案子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警示教育意义很大。希望通过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促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树源 李思敏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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