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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不要轻易“尝鲜”

红网时刻长沙7月14日讯(记者 陆继华 通讯员 宋佳露)在朋友劝说下抽了几口“特产水烟”,结果出现头晕、呕吐、亢奋的症状,尿检结果也呈毒品阳性,宾某这才知道,朋友诱骗她吸了毒。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江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被害人宾某和犯罪嫌疑人江某是老乡。6月17日晚,江某发微信给宾某说他搞了一点“特产水烟”,要和宾某一起吸一下,顺便聊聊天。凌晨,江某到了宾某位于长沙县湘龙街道的家中,聊了几句后,江某便拿出了带来的“特产水烟”以及吸烟工具。

宾某从未见过这样的“烟”,于是问江某:“这是什么东西?”江某骗她说:“这就是我说的特产烟,瓶子是我做的简易的,像酒吧水烟那样。”刚开始,宾某以戒烟为由不肯吸,江某又强调这个“水烟”没有尼古丁。多次推辞后,宾某没挡住劝说吸了几口,随后出现了头晕、呕吐、亢奋的症状。6月18日早上江某离开之后,宾某躺在床上一直很亢奋且还有呕吐感。她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上网搜索,发现江某带来的“特产水烟”和吸毒工具很相似。为了进一步确定,宾某又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检验,结果尿检甲基安非他明呈阳性,随后宾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当日,公安机关对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江某立案侦查。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对毒品类型和用具有一定了解才能更好地辨别毒品、远离毒品;不要轻易“尝鲜”,不要随便喝陌生人给的酒水饮料,特别是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避免沾染毒品;同时交友也需擦亮眼睛,慎交损友,对于朋友的不正当“邀请”也要学会分辨和拒绝。

来源:红网

作者:陆继华 宋佳露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7/14/7617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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