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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列入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口岸城市

6月4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公布具备国际客运航班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名单。长沙在此次名单之列。

此次名单包括37个城市,分别为北京、常州、成都、大连、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南宁、南通、宁波、青岛、泉州、厦门、上海、深圳、石家庄、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延吉、长春、长沙、郑州、重庆。上述城市将根据实际保障能力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通知显示,自今年6月8日起,所有未列入“第5期”航班计划的外国航空公司,可在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线航班。记者从长沙黄花机场获悉,目前机场国际客运航班暂无变化。

为防止航班入境地点过于集中,确保口岸城市具备相应的国际航班和旅客接收的综合保障能力,各航空公司在安排新增航线航班前,应取得由口岸机场所在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或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疫情防控保障能力确认函》。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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