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4月30日讯(记者 罗辑学 通讯员 杨哲)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了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长沙实际情况,长沙交警今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长公交发(2020)41号)。
“2017年的通告将长沙禁摩区域分为湘江以西、湘江以东以及过江隧道三大块,实施后不少摩托车驾驶人对禁摩边界及范围认识比较模糊。”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张琳解释。
即日起,禁止摩托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通告所称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已上牌的电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行驶。
交警提醒: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罗辑学 杨哲
编辑:彭佩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