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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响应疫情防控 长沙交警网上业务量超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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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窗口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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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窗口办理业务。

红网时刻长沙2月5日讯(见习记者 罗辑学 通讯员 肖强)为更好地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长沙公安交警在全面落实群众业务大厅防控措施的同时,大力倡导市民通过网上办理业务,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

据记者了解,2月3日全市公安交管窗口开放以来,交警部门共受理车管、事故及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19220起,其中网上业务17627起,占比92%。全市各交警车管部门共办理车管业务2024笔,其中窗口办理业务是284笔,网上办理业务是1740笔,线上办理占总数的86%。全市共快处快赔处理轻微交通事故60起,其中快处快赔服务点处理现场15起,线上处理45起,线上处理占总数的75%。交通违法处理共17136起,其中各大队窗口办理1294起、网上业务15842起,网上业务量占比92%;其中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13458起,占网上业务的85%。

为防控疫情,减少出行,上级公安机关推出网上办理便民措施,在3月1日前,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在湖南省的,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允许处理备案之前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这一举措的推出,大大方便了此前需要前往各交警大队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的市民。据统计,春节后窗口开放的前两日,长沙新增“交管12123”APP驾驶人备案4033起,与12月9、10(周一、周二)比增长了137%。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长沙交警便民服务的基本要求,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绑定机动车、驾驶人,是很多网上业务的前提。交警提醒:

“交管12123”APP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的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但在即日起至3月1日前,可处理备案的机动车所有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不受备案时间和违法发生时间的限制。

驾驶人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机动车,同一机动车也允许同时被3个非车主驾驶人绑定,但人、车均可以随时解除备案绑定,没有总数限制。在备案绑定时需要通过审核或认证,选择“实人认证”可以即时成功通过。

“实人认证”注意事项如下:

1、第一张图片是当事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应当确保身份证照片清晰,与当事人一致;第二张是当事人通过“实人人证”、“人脸识别”的照片,应确保头部清晰、完全。

2、需绑定用户使用自己的账号进行登录,拍照和人脸识别都是必须是绑定用户本人识别和操作。

3、务必确保上传的证件照片需清晰可辨,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摄像头的位置。

4、尽量避免在黑暗或阳光直射的环境下进行操作,应该确保现场情况便于人脸识别上传。

相关链接:

“交管12123”之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图解

https://static.122.gov.cn/V1.16.3/app/static/page/ywjd/bafbrjdc.html?app=app&from=singlemessage

来源:红网

作者:罗辑学 肖强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2/06/6692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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