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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长沙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65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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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长沙市召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新闻发布会。10月1日起,长沙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至650元/月·人。

红网时刻长沙9月29日讯(记者熊晓宇)继2017年全面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和2018年实现浏阳、宁乡低保标准从500元提高到550元与全市实现统一后,长沙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9月29日,记者从长沙市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长沙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至650元/月·人。所有区(县市)全部按照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救助,惠及低保与特困供养对象近13万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全市城乡低保破解了低保标准与救助水平不一致、城乡分割问题等难题,实现了城乡一体、多元服务帮扶等转变。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救助水平不断提高。现有低保对象4.8万户9.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550元/月·人,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为427元/月·人;农村人均救助水平为298元/月·人。此次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650元/月·人后,人均救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9867人(城市1614人),基本生活标准为715元/月·人,分散供养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主城区(非主城区)分别为158元/月·人(143元/月·人)、263元/月·人(238元/月·人)、527元/月·人(477元/月·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中患精神病、传染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在此基础上上浮50%。提标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由715元/月·人提高到845元/月·人。

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全市兜底对象13793户29401人,月发放兜底保障资金910万元。兜底保障对象补助水平大幅提高,一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的标准由原来的550元/人·月提高到650元/人·月;二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标准不低于335元/人·月,三类兜底扶贫保障对象实施补差救助。兜底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针对今年物价持续上涨的实际,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启动了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按20/月.人发放,从4月份开始已经连续发放了4个月,发放资金99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熊晓宇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09/29/6079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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