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长沙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共同召开全市公参民办学校收费工作会议,宣布今年全市22所公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审批,学校须不以盈利为目的,据实收取服务费和代收费,报发改委备案后执行。
会议明确,新政策将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在此之前,市发改、教育行政部门已要求制定今年秋季学费标准的公参民办中小学校,应严格按标准执行。对于暂未制定的公参民办学校,则按自定标准收费并对外发布。开学之后,市发改委与教育局将对所有办学时间1年以上公参民办学校进行成本监审,学校自定标准如有超出,冲减2020年春季学费。
据了解,公参民办学校作为长沙民办教育特色,是依托公办名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即名校办民校。近年来,公参民办学校依托与名校合作的品牌、师资和教学管理资源,得到了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了社会多层次需求,逐渐成为公办学校的有效补充。
“公参民办学校收费要将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体现义务教育的非营利性原则。”长沙市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夏文斌表示,市发改委将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管理、规范收费,确保全市公参民办学校收费合理可控、群众满意。(金慧)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金慧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