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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直排电镀污水获刑1年2个月

一电镀加工厂老板将电镀废水直接通过管道非法排放,其中总锌、总铁、总铬含量分别超标311倍、170倍、164倍,严重污染环境。8月14日,他站在了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阮某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租用的开福区秀峰街道某民房内开设电镀加工厂,利用盐酸、片碱、锌锭、镀锌添加剂等化学原料,进行零部件电镀加工,并违反国家规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槽液未经任何处理,直接通过管道非法排向房后的小沟。

2018年7月11日,开福区环境保护局对该电镀加工厂进行查处,并对其排放的废水抽样检测。经检测,该电镀加工厂的外排废水中总锌469mg/L、总铁171mg/L、总铬165mg/L,含量分别超标311倍、170倍、164倍,已严重污染环境。今年4月2日,民警将被告人阮某抓获。到案后,被告人阮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阮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重金属等严重污染环境的有毒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阮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阮某采取了适当措施补救且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阮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通讯员 刘笑贫 陈凤)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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