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42人首付850余万元,竟全买了“假房”

买房时流程完整、手续齐全,一年半后,40多名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时间去收房时却傻眼了:被开发商告知“你们的购房合同是假的”;找到当时的房产销售员,销售员却说自己“之前卖楼的佣金还被拖欠着”。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雨花法院对两起涉房产销售诈骗案依法宣判。被告人江某、被告人周某均以“房地产销售员”身份,用“购房首付款”“购房订金”“契税”“维修金”等名目诈骗,且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江某诈骗42人、诈骗金额8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周某诈骗4人、诈骗金额14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两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售楼部里的“骗中骗”迷局

江某原是某房产开发商天行公司(化名)合作销售方大兴地产(化名)公司的销售人员,2017年5月开盘的天行楼盘销售异常火爆,让售楼部里的江某动起了歪脑筋,开始酝酿诈骗的“完美计划”。

2017年7月,江某从大兴公司辞职,对大兴的前同事们谎称自己搞了个装修公司,想提前获得购房业主信息。骗取了前同事的信任后,江某每天继续“活跃”在售楼部,在公司重点岗位混个脸熟,还以“装修便利”名义从物业处骗得楼盘1013号现房钥匙。然后,江某私刻了“天行公司”的公章,将原来留存在手机内的相关电子文档修改后打印,加盖私刻的假冒公章,做成逼真的“购房合同”。

随后,江某注册了一家“皮包”公司,办理“POS”机,又在网上找人办理假的维修基金、契税单等。接着,江某从房产中介公司招募了一批销售员,谎称自己可以通过天行公司高层关系拿到低于市场价格的内部房源,并承诺成功卖一套房,提供报酬1万至2万元。因为报酬丰厚,销售员联系了大量的购房客户。就这样, 2018年9月至2020年5月期间,不知情的20余名中介销售员 “成功地”帮江某卖出了42套天行楼盘的“商品房”,江某以“购房首付款”“购房订金”“诚意金”等名目收取了42名买房者850余万元。这些交易额,江某都以“内部指标”不能在财务室刷卡为由,直接用自己的POS机在售楼处大厅内的休息桌上完成,事后私下提供一整套虚假购房材料。购房者们以为买到了低于市价的“内部房源”,没有起疑心,直到一年半后收房时,“骗局”才被揭穿。

“买指标赚差价”的投资陷阱

在另一起房产销售诈骗案中,同为“前房地产销售人员”的被告人周某编织的购房“投资陷阱”也极具迷惑性。

长沙某优质楼盘优美园公司(化名)聘请了多家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2016年4月,顶峰公司(化名)的销售代理合同到期,从优美园公司销售部撤场,而被告人周某仍对外称其为优美园的销售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优先选房”和“低价订购”,收受诚意金。周某还以共同控制房源再转卖给他人盈利收取投资款等手段实施诈骗。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周某多次在优美园公司售楼部带人看房。由于周某在售楼部内是个“熟人脸”,轻易骗取了4名购房者的信任,其分别向周某个人微信转账数十万元以“买指标控制房源”,幻想“投资赚差价”致富。周某将骗得的140余万元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网络赌博和日常开销,挥霍一空。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两案中,被告人均以认识开发商高层有“内部指标”为诱饵,欺骗想获得“价格优惠”“选房优惠”的购房者。市民购房前可通过网络查询拟购楼盘的基本情况,购房时走正常途径和交易程序,要知晓一般市场规律、保持头脑清醒,务必不要将购房款打入个人账户或非售房单位银行账户。同时,银行审批房贷也是一种监管,大家可以通过银行审批程序核实、佐证相关材料和信息。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树源 李丹

编辑:吕周阳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