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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进入溺水事件高发期 防溺水安全教育走进长沙校园

随着气温不断攀升及进入暑假,未成年人因游泳、戏水、失足等引起的溺水风险增大。记者从省、市教育部门获悉,溺水已成为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防溺水教育已经成为亟须牢记的“生命安全条例”。

为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6月26日,以“大手牵小手 防溺不松手”为主题的防溺水校园安全法律宣讲活动正式在开福区清水塘江湾小学启动,社会、学校、家长共同合作,为孩子筑起一道防溺水的平安墙。国家级救生员培训师现场教孩子们溺水自救、互救等相关技能知识。

预警:溺水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

我国卫生部门曾有过统计,全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每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水死亡人数的56.04%,其中每年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因溺水而死亡者达1.6万人之多,占青少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的第一位,超过了交通事故。

2013年,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对2010年至2012年湖南省中小学学生死亡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湖南中小学生意外死亡主因是溺水,占死亡人数61.06%;2015年湖南妇女儿童健康大数据显示,儿童死因溺水居首。

因游泳、戏水出现的安全事故往往令人触目惊心。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5月17日,湖南平江五个小孩相约在一水池内抓龙虾时,其中两个孩童下池捉虾时溺水身亡。

湖南湖广水多,暑期也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6月20日,省教育厅发布通告,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持续、深入开展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通过看一次专题宣传片、唱一首游泳安全歌、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挂一张宣传教育图、写一篇作文以及发一封信,全面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

宣传:防溺水安全法律宣讲活动走进校园

目前,长沙各中小学校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暑期重点工作,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

6月26日,在开福区清水塘江湾小学,“大手牵小手 防溺不松手”校园安全法律宣讲活动启动。现场,开福区政协委员、湖南清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洋和国家级救生员培训师王涛针对溺水事故案例、溺水原因以及溺水后学生怎么自救和互救展开知识普及,学生们通过模拟表演、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学习防溺水常识,了解自救技巧,提升互救能力。“学校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与社会、家长联动,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江湾小学教科室主任李慧说。

本次活动由民革省委社法委、开福区政协、开福区委统战部、开福区教育局主办,民革开福区工委、开福区政协“法润江湾”委员工作室、清水塘江湾小学承办,民革开福区二支部、湖南清枫律师事务所协办。防溺水校园安全法律宣讲将持续3天,还将走入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金鹰小学开展活动。

开福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科长陶泽恩表示,这次安全教育活动旨在增强学校师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提高学生们预防风险的能力,共同构筑一道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坚固屏障。

提醒:牢记“六不”要求,掌握自救技巧

王涛表示,青少年溺水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青少年对可能出现的危急情况缺少预见、毫无经验,“家长要多给孩子以风险教育,社会各界加强防范措施,在危险水域、禁泳水域设置警示牌之外,孩子也要学会保护和自救的方式方法。”

教育部门多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去野外水域游泳;不要去无救生员看护的区域游泳;不要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有同伴也不可以;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戴着救生圈也不安全;游泳前一定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在水中不能互相打闹,不要随意跳水或潜泳。

孩子溺水时如何自救?王涛介绍,首先不要慌张,在可能的情况下立即呼救,另外要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未成年人如果发现同伴溺水了,切莫贸然下水救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搭救,“未成年人还应掌握一些急救方法,提高应急避险能力。”(张洋子)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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