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19日讯(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肖强)今天上午,长沙交警接到群众报警后,依法查处一起涉嫌醉酒驾驶公交车的案件,涉事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
5月19日上午8时40分许,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伍家岭坐402路公交车时,发现司机驾驶状态异常。
开福交警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在芙蓉路松桂园路口将该车辆成功拦截,当时车上有2名乘客。民警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276mg/100ml。随后,该驾驶员被警方控制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抽血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23.4mg/100ml,为醉驾标准(80mg/100ml)的4倍。
这位39岁的驾驶员姓常,他交代,前一晚和朋友吃夜宵喝了很多酒,以为休息了一晚应该影响不大,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上班开车。
民警介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涉嫌醉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该驾驶员因有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危险行为,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目前,长沙交警已与多部门联动,将结合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排查,进一步督促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国斌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