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5月1日起,长沙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将集中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长铁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二审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长沙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长铁法院集中管辖。具体实施时间为:自2019年5月1日起,对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
长铁法院设立了三个审判团队,第一行政审判团队主要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水务管理等行政处罚、住房公积金追缴、强制隔离戒毒行政决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他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第二行政审判团队主要办理涉公安、财政、工商、税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及乡镇街道类等行政案件;第三行政审判团队主要办理发改、规划、土地、房产、城管、劳动社会保障类及行政协议案件。
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审判如何抗干扰呢?长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庆明确表示:“第一,加强内部管理,我们出台了同一类行政诉讼案件裁判标准,对类案采取相同判决;第二,我们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内部有除审判团队以外的同事、或外部有党政干部来过问案件,我们都会如实在办案系统中进行登记,并逐级上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师倩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师倩倩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