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 长沙七旬老娭毑在小区散步时,被一条金毛犬吓倒在地,摔成了八级伤残。法院判令犬主需承担4.4万元赔偿,可她一直不愿现身,被列为“老赖”(详见本报2018年10月18日A04版)。今天,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犬主顶不住压力,最终来到法院完成了赔偿支付义务。
2016年6月30日早上6点,家住长沙市天心区雅林园小区的陈娭毑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附近散步,一条高个金毛猎犬突然向她靠近。陈娭毑受惊吓摔倒在地,后经司法鉴定,陈娭毑构成八级伤残。陈娭毑出院后,找犬主罗女士协商医疗赔偿费,都没有谈拢。2017年4月1日,陈娭毑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罗女士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判令罗女士赔偿陈娭毑各项损失4.4万元。令人意外的是,狗主人居然玩起失踪,也因此被法院列入了失信名单。经媒体报道后,罗女士主动来到法院协商。2019年1月21日,罗女士如数支付了这笔赔偿款。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