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钱娟)近日,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印发《2018年农业品牌建设奖励实施办法》,将对贷款贴息奖、龙头企业奖、销售台阶奖、创建评定奖、标准创新奖、品牌专项奖等十大项目予以奖励。其中,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根据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至2022年,长沙每年将统筹安排5000万元农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品牌建设,建立长沙农业品牌的培育、管理、保护体系,打造1个综合产值过100亿元的农业产业品牌、5个品牌价值过50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50个经营收入超10亿元的农业企业品牌、50个全国知名农产品品牌。
符合条件的在长沙市注册或总部在长沙市域范围内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庄、家庭农场、农业协会,以及相关镇、村(社区)和部门,可于即日起至11月13日向所在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农委、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审核验收机构,对申报贷款贴息、销售、服务、宣传等类别奖励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经过市级复核和第三方评审的项目进行联合会审。审定结果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