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8日讯(见习记者 陈新 通讯员 刘倩)长沙一家物业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导致小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圭塘河。11月7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获悉,该公司被处以 10万元罚款,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被公安机关行拘5日。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近日,雨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佳兆业天墅小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检查,发现该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没有正常运行,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圭塘河。物业公司负责人郭某承认,为了节约运行成本,他们关闭了污水处理设施。随后,雨花区环保局两次对总排口处的废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都显示废水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污染了水环境。
根据《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有关规定,雨花区环保局对该物业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该案移送了公安机关。目前,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区分局依法对郭某实施了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通讯员 刘倩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