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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设立三级受立案管理室 执法监管中心正式运行

长沙晚报讯(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柳进 实习生 彭越)市民彭先生借出的210万元拿不回,事后还被骗。他多次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立案。事后,他向长沙市公安局受立案管理室反映,民警联合多方会商,将其立为刑事案件侦办。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系列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举措。群众报案担心不受立案,公安机关三级受立案管理室将“兜底”管理,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还将对办案实行全流程监管。

“为切实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长沙市公安局建设了市局、分区县(市)局、派出所三级受立案管理室,统一归口管理受立案工作。”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车丽华介绍,受立案管理室对所有的接报警、接报案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进行全面网上记载,对上门报案的群众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

市公安局受立案管理室位于芙蓉区解放路东庆街口,在大厅里面,不仅有人工接待窗口,还有自助报案查询终端,市民刷身份证之后,就可以在机器上填写警情或查询案件进度。民警介绍,如果群众报案遇到多个派出所相互推诿的情况,或群众认为应该受立案但派出所不受立案,均可向分区县(市)局或市局的受立案管理室反映,“我们会进行‘兜底’管理,如果经过分析确实应该受立案的,我们会要求相应派出所来受立案。”

警方受立案之后,办案是否规范?昨日,长沙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正式运行。车丽华介绍,该中心将对全市公安机关办案实行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监管,从采取强制措施到提前批准逮捕,再到移送审查起诉,各环节的监管一项不落。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柳进 彭越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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