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8月10日讯(记者 陈辉)8月9日,长沙市人力与社会资源保障部分别发布《2017年长郡湘府中学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公告》和《2017年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秘2名及政府法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2名。
被录用的政府法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将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招聘的办公室文秘一职,年龄限制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17年长郡湘府中学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公告(第二批)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职称:办公室文秘职位:2名(中文或教育学专业毕业)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
三、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等按照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复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8月18日(星期五)12: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将如实填写完整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并发送至xfbgs520@163.com,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8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30-12∶00在学校逸夫楼一楼团委活动室进行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有关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考核组成。
(一)笔试
1、笔试定于8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在学校笃学楼一楼教室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于8月19日(星期六)下午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核
1、在资格合格人员中,由岗位职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资格合格的笔试人员均参加考核。
2、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办法于8月19日(星期六)14∶00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考核人员于8月19日(星期六)15∶00在学校逸夫楼二楼会议室集合并查验身份证,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考核方式为试教,办公室文秘岗位的考核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15分钟,满分为100分,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
4、考核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通知单。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栏公示。
5、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
6、考试成绩由考核合格人员的笔试、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不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等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0日(星期日)在学校网站公示;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函调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及《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考察情况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经批准后由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九、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85208228
2、联系人:唐老师
3、学校网站:
4、学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意一路1328号
5、学校微信公众号:xfzx85208228
6、监督电话:0731-8489973784899753(长沙市教育局)
0731-8490793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长沙市法律顾问中心需增补的2名政府法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沙市高级人才网、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http://images.rednet.cn/ArticleImage/2017/08/10/20172248241570300.xls
说明:1、35岁以下是指1982年8月11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高级人才网。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9:00—8月17日16: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11日9:00—8月18日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8月23日9:00— 8月24日16:3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26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4、2017年9月5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9月7日(9:30—11:30)到长沙市政府一办公大楼940房间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9月8日(14: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由结构化面试构成。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网站上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室综合处:0731-8866588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中心:0731-88667292
3、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731-88666096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88666037
来源:红网
作者:陈辉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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