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从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该局组织开展了长沙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认定工作。经前期现场调研、技术论证、专家评审,形成“长沙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目前,名单已经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市民在6月20日之前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据介绍,2002年9月,长沙将35处建筑公布为长沙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并进行了挂牌保护;2009年4月,又对第二批21处历史建筑实施挂牌保护;2018年7月,长沙市对第三批23处历史建筑实施挂牌保护。
其中,第三批23处保护建筑共分为工业建筑、教育建筑、公共建筑、望城区保护建筑及其他建筑五类。规模最大的是中南大学教学办公建筑群,包括采矿楼、地学楼、特冶楼、冶金楼、化学楼、理学楼等多栋建筑。市人居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批历史建筑入选原则包括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等。
长沙通过对第一、二、三批共79处长沙市各历史时期有特色及有代表性、标志性、纪念性的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有效地控制和保留了城市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基因”,记录了城市的蝶变与升华,留住了“城市的记忆”。
记者发现,共有120处历史建筑入选“长沙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如果您对此有好的意见与建议,可将意见与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CSRJMCC@163.COM,反馈意见时间最迟到6月20日24时。反馈意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军
编辑: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