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1日讯(通讯员 杨源 刘萍)近日,在日常案件查办过程中,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合理运用从轻处罚、减轻处罚裁量权,实现行政处罚宽严相济、过罚相当,以柔性执法有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检查 细心排查隐患
“感谢执法队员的悉心指导帮扶,提升了我们规范经营的意识。”日前,面对回访的执法人员,长沙某机电有限公司负责人连连向执法队员表达了谢意。
此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兴行政执法队在该公司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发现公司生产车间磷化池旁有9袋纤维袋包裹的白色残渣,堆放在厂区水泥地面上的一处木制模板上方,疑似与危废间堆放的磷化残渣一致,执法队员当即找到该厂区负责人进行询问,该负责人表示,这是生产区域磷化池产生的沉淀残渣。
执法队员展开进一步调查,并联系检测公司对袋内的磷化池沉淀残渣进行抽检。检测结果显示该样品属于危险废物类别,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存储,同时,执法队员查阅了该公司危废存储登记台账,显示该处危废已连续10天摆放在此处,危废贮存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该公司行为涉嫌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执法队员随即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柔性执法 用心为企纾困
“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将面临较大金额的罚款。”执法队员告诉记者,这家公司属于小微企业,近几年由于种种因素,在经营上存在一定困难,如果按照原定的罚款金额,公司难以按时缴纳罚款,不仅会导致该公司信用受损,还会对其后续的生产经营造成巨大冲击。
“我们一直以来都秉承着合法经营的理念,此次违规是由于缺乏相关安全常识,我们一定马上整改。”现场,公司负责人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将危废间内的危险废物磷化渣进行了转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转运联单。同时,执法人员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确认该公司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执法队员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量了此次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经过集体讨论,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相关规定,减轻了该公司的罚款金额。
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执法部门,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检查,筑牢安全防线;一方面要积极为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执法力度和温度的统一,更好保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积极创新包容审慎执法监管举措,对首次违法、危害较轻、非主观故意、积极整改的企业,以教育、帮扶、普法等柔性执法方式为主,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有效避免经营者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杨源 刘萍
编辑:韩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