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7日讯(记者 彭超)受外源性污染输入、本地污染物积累叠加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共同影响,预计长沙空气质量12月27日夜间开始将逐步转差,29-31日有一次中度以上污染天气过程,短时重度污染。
根据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气象台预测,12月29日:中度污染;12月30日:中度-重度污染。
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III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1.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5.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工业源、移动源和施工工地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
1.工业源减排措施。水泥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工艺环节、生产线、生产设备或生产车间和各类关键性指标以及预警级别下限制车辆通行(错峰运输)的要求,做到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根据季节特点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2.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全天候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严格管控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启动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暂停施工场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对应预警级别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4.其他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和频次,禁止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等违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彭超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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