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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0时至11月4日24时,浏阳这里禁飞

11月1日,浏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第十五届中国(浏阳)国际花炮文化节期间浏阳地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该《通告》称,11月2日0时至11月4日24时,第十五届中国(浏阳)国际花炮文化节开幕式暨烟花艺术汇演、2023年焰火大会(LFC)涉及区域(西北环线-金沙路-天马路-浏阳河东路-李畋路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区域为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严禁飞行闯入。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通告》提醒称,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浏阳市范围内所有飞行,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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