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向各药品零售企业发出通知,鼓励全市各零售药店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药品拆零销售的方式进行售卖。
在开福区这家大药房门口,“布洛芬片已到货,仅限拆零销售”的字眼非常醒目,药店的拆零区柜台前,专业药师正在对新到货的布洛芬片拆零包装,写上药品名称、用法、日期后递给顾客。每份仅售三毛钱,一份6粒,基本已能满足患者整个病程的用药需求。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鼓励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对防疫药品进行拆零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药店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药品拆零销售,拆零药品必须有专柜储存药品,并列为重点养护品种;有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应以最小单元进行拆零,没有最小包装单元的药品应配有独立安全包装,拆零药品均要附说明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门店不得在无正当理由下拒绝顾客对相关药品的拆零销售要求,在药品拆零销售的过程中应做好顾客的药学服务,不得虚假宣传诱导顾客非理性购药,合法合理的销售药品。
来源:长沙市场监管
编辑:王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