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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实行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单位)、园区各企业:

  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为园区企业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决定在机关实行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是指责任部门(单位)自承办起一周内(有承诺时限的在承诺时限内)不予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结的行政管理及其他服务事项,包括企业请求解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以下统称未办件)。各责任部门(单位)应当按本通知要求,对《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报告范围》的未办件进行周报告,对不予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结的理由要重点说明。

  二、报告时间及程序

  (一)清单报送。各责任部门(单位)对未办件事项,要严格按《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报告表》的要求填写,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本周(上周四12:00至本周四12:00)未办件情况报送办公室(优化办)。

  (二)情况核实。办公室(优化办)组织法律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绩效办)、纪检监察审计室等部门对未办件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对不予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结的事项,其法律依据或其他理由不充分或者有错误的、采取措施不主动的、沟通协调不到位的以及答复企业敷衍塞责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情况报告。办公室(优化办)于下周一上午9:00前将汇总的《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报告表》及意见和建议,书面呈报管委会主要领导阅示,并根据主要领导批示交责任部门(单位)落实。

  (四)落实反馈。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及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与下周《行政管理及服务事项未办件报告表》一并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管委全体领导和各部门(单位)要把未办件报告制度作为振兴园区实体经济、精准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企业至上”的理念,把企业所盼作为工作中所干所为,以“解难题、办实事”为重点,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努力为企业提供贴身服务、精准服务和有效服务。各分管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把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岗位人员要主动履职、用心服务。机关所有人员对待企业请求,要自觉做到“不讲没办法、主动想办法”,要看谁办法多、看谁办事实。要通过严格的层级管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着力打造办事更实、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敢于担当。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要正确处理好讲规矩与敢担当的关系,坚决杜绝担当不力、遇事推诿的现象。对企业提出的诉求,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系本部门(单位)职责的事项要主动办理,涉及相关部门(单位)的事项要主动牵头协调,需要本部门(单位)协助办理的事项要主动配合。要主动运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提前介入、模拟审批等方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

  (三)用心服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未办件报告工作。对园区企业申请的事项,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能够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理;需补充、补正材料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不予办理的,要及时告知企业不予办理的法律依据及有关理由,并做好解释和提出办理建议。

  (四)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自觉接受园区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办公室(优化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园区企业诉求(投诉电话:0731-84012342)。对瞒报、漏报、错报的部门(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绩效考核办法(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直接扣除责任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分值。对在受理企业正当诉求、办理企业事项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来源:产经周刊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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