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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荣获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李革文 江赞成

  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先进法院、湖南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湖南省巾帼文明岗、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在这份长长的荣誉名单上,前不久,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又增添了一项殊荣: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力争件件办成精品铁案

  走进芙蓉区法院,每个科室的墙上几乎都挂着几面鲜艳的锦旗。

  在该院民一庭的办公室,有一面锦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人民的好法院,百姓的好法官。”该院工作人员说,这是年过八旬的刘娭毑亲手送到杨宜法官手上的。

  刘娭毑的丈夫过世后,继子尤某某觉得遗产分割不均,将她告上法庭,母子俩为此反目。主审此案的杨宜法官不厌其烦从中斡旋。调解无效后,原告尤某某因证据不足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事后,杨宜法官又多次上门做工作,努力修复母子俩破裂的关系,感动了当事人。

  不一样的主人公,不一样的故事情节,有的却是一样的信任与感激。2012年至今,芙蓉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176件,年均增长率30.88%,审执结率85.07%,一线法官人均年办案300余件。重负之下,法官们白天阅卷开庭,晚上或者周末写作裁判文书成工作常态,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

  用心付出收获跨族友谊

  今年端午节,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颜斌又收到了新疆朋友艾比布拉的祝福。

  艾比布拉是新疆和田人,上有老父母,下有4个小儿女。为了维持生计,他不远千里来到长沙贩卖新疆土特产。2013年,他被一辆小面包车撞成二级伤残,芙蓉区法院判决肇事车主向艾比布拉赔偿181万元。在赔付了艾比布拉69万元后,肇事车主暂无任何财产,执行无法到位。

  该院热情接待艾比布拉及其家人,并派专人远赴新疆,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艾比布拉亲朋好友的理解信任;另一方面认真核实肇事车主的财产和收入状况,要求其每月向艾比布拉赔付1000元。在执行法官颜斌的努力下,该院又为艾比布拉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15万元。

  芙蓉区法院始终坚持为民司法,2012年至今,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04万元,为当事人减、免交诉讼费612.5万元,惠及2634个当事人。

  服务到群众心坎上去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新桥社区公开开庭,社区8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依次展开。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原来法官审案子是这样审理的啊!”看完庭审后,40多岁的吴大姐感慨,“楼房漏水常有的事,经法官这么一审,我知道怎么做啦。楼上楼下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呀!”

  芙蓉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城市管理和交通行政执法两个特色巡回法庭,迄今共审查和执行各类非诉案件1171件。2012年至今,芙蓉区法院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活动72场;组织优秀法官在商场、风光带等地开设“法律夜市”义务服务群众16场,并依托法律志愿者工作室驻朝阳、德政园、古汉城、杨家山4家社区工作站,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诉状等法律服务40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00多起。

  干警王成捐献造血干细胞救活14岁女孩;执行局法官8年来牺牲休息时间细心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在芙蓉区法院,诸如此类的好人好事举不胜举……正如芙蓉区法院院长刘自军所提倡的:“仁者爱人。我们每位法官都要在工作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护并影响身边的朋友和邻居,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人民法官的人格魅力。”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李革文 江赞成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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