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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单车年底将在街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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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长沙韶山南路,路边停放着共享电单车。图/记者陈正

最后一公里路,打车太近,走路太远,很多人会骑共享单车。其中,共享电单车爬坡方便,受到部分市民喜爱,但这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然而,根据湖南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一份方案,5月下旬至年底多部门将联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以减少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全省各市州将督促企业于12月底前清理回收辖区内共享电动自行车。

潇湘晨报记者 黎棠 长沙报道

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2018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5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市州主管部门组织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于12月底前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民爬坡容易,但担心安全性

记者在长沙地铁1号线铁道学院站见到,地铁出口附近有很多共享单车。市民晏女士说,自己只骑过一次共享电单车,“共享电单车必须要定点停车,不然会一直是‘借出’的状态。”

“我觉得电单车骑起来还是方便多了,特备是遇到有上坡的地方。”市民傅先生说,自己家距离单位步行大概就是半个小时。“打车来回大概是20块钱左右,骑自行车来回也就几块钱。”傅先生说,共享电单车爬坡很省力。不过他对于共享电单车的安全问题还是比较担忧,说见过几次骑电单车的人差点被拐弯的小车撞倒。“车速比普通共享单车稍微快一点,有时候如果不注意就特别容易撞到。”

部门7月组织开展联席会议

记者在长沙街头找到了哈罗单车、叮当出行、享骑三家企业的共享电单车,前两款每半小时2元,普通共享单车则是每半小时1元。三家均要求定点还车。享骑需要交纳299元诚信金,哈罗需要交纳199元押金或采用支付宝芝麻信用免押金,叮当出行则需要交纳188元押金。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之前发布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里已经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预计7月份相关部门会组织开展联席会议。

哈罗单车长沙区域负责人表示,哈罗单车将会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在政府的指导下有序开展运营。享骑电单车长沙区域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享骑对相关政策的各项要求表示完全支持。

新闻链接

长沙公布首批共享单车禁停区域

本报长沙讯 6月21日,记者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关于设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及开展电子围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已经公布,并且依托各企业平台实施禁停区电子围栏试点管理,该试点工作已经从6月15日开始执行。

长沙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是指禁止互联网自行车投放、停放(不包括骑行过程中临时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的划定,将分批公布实施。

长沙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

(第一批)

1.桥梁: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福元路大桥桥面,含车行道、人行道、匝道

2.隧道:南湖路过江隧道、营盘路过江隧道、年嘉湖隧道全域

3.步行区域:黄兴路步行街、坡子街、太平街全域,以两侧建筑物立面为界

4.沿河区域:湘江风光带(劳动路口一中山路口)含湘江大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西侧人行道、绿化带及步行区域以湘江大道东侧人行道路沿石为界;湘江西岸景观带(银盆岭大桥一猴子石大桥)河堤以东部分,以河堤立面为界

5.核心区域路面:五一路(湘江大道一蔡锷路)、解放路(湘江大道一蔡锷路)、蔡锷路(中山路一解放路)、中山路(湘江大道一蔡锷路)、黄兴中路(解放路一中山路)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以两侧人行道路沿石为界

6.高架桥:万家丽高架全线,东、南、西、北二环线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以两侧人行道路沿石为界

来源:红网

作者:黎棠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4/2018/0622/48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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