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昨日,市蓝天办对外通报了5起大气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其中,湖南嵇山运输有限公司、新城和樾公馆项目单位均被顶格处罚10万元。
案例1 湖南嵇山运输有限公司未使用规定车辆运输渣土造成撒漏污染案
2018年1月23日凌晨2时,天心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在湘府路大桥巡查时发现道路存在大面积污染情况,当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违法车辆并予以拦截。经查,该行为系“旭辉时代花园”项目渣土承运方湖南嵇山运输有限公司未使用规定车辆运输渣土,加之车厢密闭不严造成撒漏,导致湘府路大桥桥面大范围污染。
依据《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0万元,该案为全市第一起道路扬尘污染行为予以顶格处罚的案件。
案例2 长沙县立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渣土车污染路面案
2018年1月11日,长沙县立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某某驾驶该公司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时沿东十一路撒落,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经开区分局执法队员查获。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案例3 新城和樾公馆项目裸土覆盖不到位案
2018年1月18日,开福区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例行巡查发现新城和樾公馆项目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不彻底,施工道路未完全硬化,清洗不及时,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1月24日上午,复查发现该项目未按要求及时整改。
开福区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整顿,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项目施工单位顶格处罚10万元。
案例4 肖某某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建筑垃圾造成扬尘污染案
2018年1月15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逻至星沙街道捞刀河南路时,发现当事人肖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行驶,因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被执法人员查获。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肖某某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5 湖南麓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对施工车辆进行冲洗,污染工地外围道路案
2018年1月17日10时,岳麓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岳麓区坪塘街道石门塘路龙熙台中国院子项目时,发现该工地施工方湖南麓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场地内无冲洗设备,导致进出车辆车轮带泥,污染工地外围道路,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施工方湖南麓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