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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污染源普查时隔10年再启动 普查对象是这些单位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3日讯(记者 彭玮蔚)时隔十年,长沙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昨日,长沙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据悉,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长沙市本次普查的对象为:长沙市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市政入河(江、湖)排污口,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另外,结合长沙实际情况,在生活源中增加对加油站,加气站,医疗机构,汽车4S店,汽修厂,有实验室的中学(职业高中)、大专院校(高职院校)、科研所等污染源的调查。

  公开信要求,凡在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应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推诿、拒绝和阻挠调查,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各种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记录及资料。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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